﹁手機是用來掉的。﹂老友喬奇狀似豁達地這麼說。問他到底掉了幾個手機?他側頭想想半分鐘,有點無奈又不耐煩地說,﹁唉,算不清了,反正不是一、二支可數得清的。﹂
幹咱們這行的,過去筆和紙是吃飯的傢伙,如今手機和筆電才是生存的工具,手機都能掉,豈不是太不尊重自己的工作?怪的是,咱們這行掉手機的頻率還來得高。說來難以置信,一位長官一年內連掉三支手機,他堅此百忍,掉一次就換一次同款手機,換到手機店老闆都不忍心地懇求他,﹁別再買相同型號的了吧?﹂三支手機換下來,總要有個三、四萬,確實離譜。
不過,人是有慣性的,丟三落四,就是慣性。這位老掉手機的長官,行事細膩,近乎龜毛,偏偏對掉手機這件事,永遠防不勝防,人在餐桌上,手機擱一邊,一群友朋屬下,眼睛都盯著他的手機瞧,就為確定他人起身,手機跟著離場;沒辦法,他照丟不誤,﹁怎麼辦呢?我得關照他像關照小孩嗎?還是用條鍊子,把手機掛在他脖子上?﹂老哥景為就幹這事,盯到手機上了長官的手,最後還是掉了,計程車成為這位長官不幸手機的落腳地。
我不能譏笑旁人,掉手機,也是我的慣性;特別是人一忙,忘性特大,有一星期,因為提前北上到班,我以一周計時的生活規律完全被打破,連續四天,我總是出門後,開著車子,耳朵邊彷彿響起手機鈴聲,慌亂掏著皮包,驚覺一無所有,非得折返拿回手機不可;莫非定律就是這樣,你帶著手機,可能一通來電都無,你忘了手機,未接來電就多得嚇人。唯一的好運氣是:我的手機不是掉在家裡,就是掉在辦公室。手機只會一時迷蹤,倒還不至於永久失落。
八月號的︽讀者文摘︾在全球卅二個城市,用卅支手機在公共場所做了九百六十次﹁失落手機﹂的實驗調查,結果發現遙遠的斯洛維尼亞是最誠實的城市,卅支手機有廿九支返還原主;至於台灣,物歸原主的機率只有一半,十六支;這個比率不可謂低,台灣人比香港人好多了,不過,一半的人會瞧瞧四下無人,奪了手機就溜,這表示你若真想費心找回失物,就得承受一半的失望。
一半失望,很容易就讓人學會不抱希望。我和調查中很大部份人一樣,路不拾遺,不是為失主送回失物,而是根本不理失物,管他失物是誰的,碰都不碰,典型的能少惹麻煩就不惹麻煩。但是,我自己的失物經驗還不錯,大一時有一回準備出國,包括自己和朋友所有的團費証件裝在紙袋裡,整袋掉在公車上,人回到學校,既驚又傻,想這數萬元該往那兒找?找不回該怎麼賠?現金遺失,還有找回的嗎?我猶疑著要不要老實地打電話回家求救,三、五小時後,就有消息了,整袋失物原封不動送回學校,而我,還不知道誠實的好心人是誰。
最近一次,開著車子,眼見油箱空空,加滿油先,再加買高速公路回數票一本,開開心心地帶著兒女吃大餐去,那餐真是難得的幸福,二小時,邊吃邊談著他們在學校裡的事,好笑的與不好笑的,準備返家時,才狐疑著:我這回數票到底有買沒買?有拿沒拿?東兒沒好氣地說,﹁我看到你拿二千,他找三百,油錢一千三,你是買了回數票。﹂我翻著皮夾,嘟囔著檢查,確實如東兒所述。﹁那、那、那該怎麼辦呢?﹂我嘆著氣,想自己真是個糊塗媽,東兒要我回頭找加油站要去。
怎麼可能?隔這麼久,加油站怎麼可能承認我買了回數票?我拿什麼証明我真買了回數票?發票只有油價,可沒打回數票的價錢哪,更何況,我的發票拿到手的同時,就已經丟進了公益發票箱去啦。﹁試試嘛,他們不還你就算了。﹂婉兒在旁鼓勵我。﹁好吧,那我們去問問,萬一沒要回來,不可以不開心哦。﹂我想到讀者文摘的報導,就把四百元當成個小實驗吧。
不由得你不信,我車開回加油站,下了車,一臉抱歉地說,中午在這兒加了油,買了回數票,﹁但你們沒給我回數票。﹂三秒不到,一位加油小弟也一臉抱歉地跑過來,手裡正是一本回數票,他還記得我哩!
這一天,我的手機沒掉,還拿回了我的回數票,開心的想飛天:因為,我碰到的是那百分之五十誠實的台灣人,他,給了我百分之百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