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一個月,家中有六歲以下孩童的愛書人、年輕父母們,應該都感到莫名的憤怒、羞辱與困惑,因為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
昨晚,照往例與內人帶著未滿一歲、熟睡中的女兒,兩人開開心心地前往位於中和市中安街的這所「國家級圖書館」,卻沒想到剛踏進一樓櫃檯想還書,立刻被警衛先生出聲制止了。
「為甚麼我們不能進去?」內人問。
「抱歉,本館新規定,禁止六歲以下孩童進入。」警衛說。
「我女兒睡著了啊,」內人驚訝地說:「假如不能帶她進去,那我們怎麼借還書?」
「非常抱歉,規定就是如此,請離開。」警衛說。然後我與內人就真的被硬生生「驅逐出境」,又氣又惱地,最後無奈只好由她在外頭顧小孩(同時罰站,母女倆一起吹冷風),我自己先行進館,等借好書出來再換她進去。
當晚我們親眼目睹好多人興高采烈地來,最後卻帶著憤怒、羞辱與困惑的心情離開。這些敗興而歸的民眾多是辛苦抱著或背著幼兒的年輕父母,原本只是想來圖書館借一本書,因為不能把孩子獨留家中所以不得不如此的,卻因為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的這個無腦殘新規定,被迫放棄一個國民基本的閱讀權利。
國家不是大力提倡書香社會嗎?政府不是鼓勵人民生育嗎?昨晚返家以後,我不禁滿腹疑竇且反覆思索,努力不摻入一點私人情緒地去體會,何以央圖竟敢公然違抗中央的政策,只為了「六歲以下孩童會干擾館內民眾閱讀」的愚蠢理由,就訂下這般耐人尋味的禁令,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啊!
讓我們來細看此中邏輯。
首先,類似的規定不是無例可循。譬如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的兩廳院亦有「不適合身高未達110公分以上之兒童入場」的使用須知。但該須知中同時註明,「若是標有符號的『親子類』節目,就不限制觀眾的年齡,小朋友皆可憑票入場。請觀眾務必遵守規定,如果您的行為已經干擾了演出秩序,為了維護其他觀眾的權益,服務人員只好請您離場或由監護人帶領離場」,也就是說,只要監護人能夠確保隨行兒童不致干擾秩序,還是容許入場。反觀央圖的新規定,「狗與六歲以下孩童禁止入館」,按條文理解,也就是央圖的決策者認為六歲以下孩童缺乏自主自制能力,其地位與該館閱覽服務規則第三章第十二條所載「閱覽人如患法定傳染病或心神喪失、酗酒泥醉、衣冠不整或攜帶動物、危險物品者,均不得入館」是等同的,即便他們有父母(監護人)陪同,一樣不符規定。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七歲以上的兒童在該位英明偉大的決策者心中卻能取得合法的入館權利,這樣粗陋且不負責任地概以「年齡」為管理區隔,難道就能保證,合乎入館規定的較大兒童就會乖乖遵守秩序不吵不鬧不干擾其他民眾的閱讀嗎?而我再三懇求警衛先生,只要熟睡中的女兒一醒吵,我們就馬上離開圖書館且絕不造成館內讀者的不便,竟然還是不被允許,確實教人難以接受。
再者,睽諸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的原先幾項「便民」措施,又顯露新禁令的可笑與不合情理。先從該館的官方網站來看,其「兒童版」的貼心設計,在「禁止六歲以下孩童進入」的新規之下,頓時變得毫無意義,而且荒謬。另外,館方在闢建之初即體貼育兒民眾而特別規劃的「哺乳室」,我與內人曾經借用過兩次,原本還很感謝央圖這項德政的,現在也覺得多餘了,既然民眾不能把小孩帶來圖書館,那館方還蓋這「哺乳室」幹啥?養蚊子嗎?還是讓愛讀書勝過愛子女的父母關押小孩子用?簡直是資源浪費嘛!
(說到此,我忍不住又想提一件事。央圖的這所台灣分館另闢有一間「寄物室」,裡頭安裝了一排排漂亮新穎的寄物櫃,卻不讓民眾使用。我問管理人員為甚麼,他們居然回答「沒有置物櫃的鑰匙」!這算甚麼?難道當初安裝這些寄物櫃,是為了圖利廠商?!希望相關單位趕快查一查啦!)
看來,立下這個央圖新禁令的決策者必定未婚,否則便是沒有年幼子女,要不然就是掌握特權,走後門把自己六歲以下的孩童直接送進辦公室。果真如此,吾人就不難理解,何以他或他們會採納這種精神上等於懲罰生育幼兒的父母讀者的奇怪規定,完全不把政府高層倡導的「全民閱讀」「優生保育」「提高生育率」等大前提放在眼裡。我看著那些可憐的年輕父母(背上揹著或手中抱著襁褓中的嬰兒呢),扛著沉重的二十本借書徒然來又去,否則就是望書興嘆然後空手而回,真為自己也為他們感到委屈。
不知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的大官們是啥時候訂下這個新規則。他們甚至沒有事先公告一聲。(竟然連官網上也遍尋不著)
忍不住想罵一句:「無腦殘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