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治新法實施,教吸菸者幾乎無所逃遁於天地之間。
媒體訪問吸菸者,他們內心充滿無奈與憤怒:為什麼把我當「二等國民」?
為什麼政府要設公賣局專賣菸?
為什麼吸菸者沒有人權?
為什麼要用各種理由說服我戒菸?
為什麼不吸菸、或戒菸的人比較高貴神聖?
其實,如果我們多一點理解人們為何會陷入煙癮,為什麼吸菸對某些人如此重要,為什麼戒菸如此困難?大概「菸害防治法」修訂上路,就減少許多阻礙了。
因為,許多人是不知不覺的染上菸癮的。
國中時,或者,更小的時候,第一次吸菸其實是會嗆人的,但是當他一旦吸了第二口、第三口...慢慢發現它的妙用,可以讓焦躁的情緒沈澱,可以提神,可以舒暢愉快。...
然後,越來越感覺少不了它--一根三吋菸,陪伴他度過無數的苦思冥想的夜晚,陪伴著,作為每餐飯後的滿足甜點。
這樣的菸士披理純(inspiration,靈感),誰能擺脫?
等到恍然發現吸菸之害時,其實很多的癮君子已經是「無法回頭」了。
他開始無奈的、暴躁的、充滿不安的面對反菸的家人、朋友、配偶,甚至子女。
他自以為離遠一點吸菸,就可以免除反感,殊不知,菸味竟能穿牆過壁,黏在身上,吸納入口腔談吐,教人忍不住不悅感。
他越來越煩躁了,這份煩躁,又似乎唯有一而再、再而三的點燃一支香菸,才能暫時得到釋放、消除。
其實,「戒菸」的念頭常常會在他心頭升起,即使他依然嘴硬,大聲主張自己有吸菸的自由與需要,不接受別人的勸戒。
問題是,戒菸說得容易、做起來何嘗容易?
聽過這樣的笑話嗎?「戒菸一點都不難,因為,我不知道戒過多少次了。」
尼古丁是一種可怕的制約,它鑽入你的骨髓,教你渾身發抖、教你若有所失、教你繞室徬徨。它用美妙的感覺誘惑你、遠遠的向你招手,不論你用了多少嚼錠、多少貼片、多少藥劑...至終,你還是得降服。
當你又點上了一根菸,美好的感覺回來了,你深深吸一口,多麼舒暢滿足?你忽然覺得,菸陪伴著我多年,就這樣戒掉,會不會太無情?
聽過一位戒菸的朋友怵目驚心的說:「一個人若是能連菸都能戒掉,就沒有什麼情義不能割捨的。」
越理解吸菸者的感受,我越來越不敢隨口用一些簡單的辯證(如,為了你的身體、為了你的家人...)勸人戒菸,
正如曾有人逞強的說:「喝酒傷胃、不喝傷心,寧傷胃、不傷心。」
因此,除非吸菸者真心想戒,外在的壓力只有讓吸菸者更為痛苦、挫折、焦躁,無路可逃。
好友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組主任林清麗多年來反菸,她深深體會到吸菸者的無助與無奈,較能用謙卑、尊重的態度,細膩的手法對待吸菸者,也使得菸害防治多年來收到很大的成果。
我的結論是,人類之所以能和睦相處,最大的黏著劑是愛與同理心,
惟愛、惟理解、惟悲憫,能使人真正解甲降服,反菸者似應表現更大的智慧,尊重與耐心。
我很欣賞伊索寓言中「北風與太陽」的故事,北風與太陽比賽,誰能使那路人心甘情願的脫下衣服?
贏家,不是呼呼而吹的北風,而是溫暖和煦的太陽。
用一句聖經上的話做結語吧: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
(聖經雅歌書八章4節)

補記:
看到一些留言與迴響,發現我沒有在文章之中寫得夠清楚,茲補充下列三點:
1.我個人是非常贊成「菸害防治法」修法的,畢竟我自己也是二手菸的受害者,非常無法忍受菸味。
2.我雖然同情吸菸者,卻並不同意他們可以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忍受,與戕害別人的健康之下。
3.這篇文章要強調的是,當我越理解戒吸菸者的需要與無奈之時,我對他們越充滿悲憫。
我發現我對他們的厭惡,其實成為一種自己的罪過,以及他人的心理壓力,無助於他們的權益與戒菸的行動。
4.我們若是真的關心吸菸的人,要讓對方感受到我們的愛與理解,而不是我們的嫌厭與恫嚇,人們在恫嚇威脅之下,反而容易做出相反的行動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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